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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检察院运用检察建议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作者:王海   发布时间:2013-07-30 15:55:51


    “检察建议很有针对性,切中要害,请煤征站认真组织学习讨论,切实加强自律和他律,真正吸取教训,同时要适可改善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近日,江西省信丰县常务副县长在信丰县检察院向县煤炭综合征费站发出的检察建议中作出如是批示。

    今年,该院在查办该县煤炭综合征费管理站系列贪污案中,发现该县煤炭综合征费管理站工作人员收取煤炭税费不开发票进行私分,严重影响煤炭征费的征收管理秩序,造成该县煤炭税费严重流失。针对征收环节制度不完善,稽查环节形同虚设,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该院随即向该县煤炭综合征费管理站发出一份检察建议,建议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加强现行政策及法律法规学习,提高人员素质;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财务制度,实行不定期轮岗,完善煤炭、煤矸税费征收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强化与税务局、交警队、煤炭局等其他监督部门的联系,共同防止偷逃煤炭税费;加强硬件建设,加大对煤炭税费征费基础设施、装备的投入,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煤炭税费征收工作的需要。

   “你们检察院向我们单位发检察建议,及时帮助我们填补了煤炭税费偷逃漏洞,4月份开始我县煤炭税费征收逐月成倍增长,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谢谢你们。”该县煤炭综合征费站负责人向信丰县检察院回访的干警介绍说。

    据悉,截止目前,信丰县检察院在查办职务犯罪过程中,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先后向县民政局、矿管局等单位发检察建议出6份,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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