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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检察院开展涉案扣押冻结款物专项督察活动
作者:潘自明 发布时间:2013-07-30 16:23:16
为进一步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监督,规范执法行为,根据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款物工作规定》等要求,7月29日,江西省崇仁县检察院针对该院上半年查办的5起自侦案件,及时组织开展了一次扣押、冻结款物专项督察活动。 该院专项督察小组通过详细查阅5件案件立案决定书、侦查终结报告、暂扣款物清单,核对扣押、冻结款物台帐和会计账目等方式,重点检查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款物手续是否合法,账目是否清楚,是否实行了扣管分离,是否实行了专款专户,是否与其他账目混同。 从督察情况看,该院自侦部门办理的5件案件,涉案扣押、冻结款物共计80余万元。所涉扣押、冻结款物均能够按照执法规范要求办理扣押、冻结涉案款物,未发现有受利益驱动违法违规办案、超范围扣押、冻结涉案款物、违法违规处理涉案款物等侵犯案件当事人合法财产权的情况。 针对督察中发现的扣押款物备案及审查不够及时的问题,督察小组提出了纠正意见。此次督察活动,有效提升了该院检察人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推进了执法作风改进,维护了涉案人员应有的合法权益。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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