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检察院> 检察快讯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天津市检察院规范翻译人员参与刑事诉讼
作者:朱建军 元静   发布时间:2013-07-31 10:10:23


    近日,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到河西区检察院,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调研,听取基层干警对市检察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座谈中,一位干警代表提出当前翻译人员在参与刑事诉讼活动中存在聘请渠道不畅、翻译人员资质参差不齐、翻译行为缺乏规范、翻译质量亟待提高等问题,希望上级部门予以重视,加强指导规范。会后,针对这一问题,天津市检察院立即派员到部分基层检察院和基层法院、公安分局和监狱,实地了解翻译人员在刑事诉讼各环节的工作现状,并责成有关部门拿出整改意见。

    随后,天津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聘任翻译人员参与刑事诉讼暂行规定》,对刑事诉讼翻译人员的权利与义务、翻译人员参与刑事诉讼的程序、刑事诉讼翻译人员的选聘与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保证刑事诉讼翻译活动在检察环节依法有序进行。该院还决定筹备建立检务翻译人才库。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