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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检方半年办理未成年人相对不起诉案件3件7人
作者:余传焱 邓登峰   发布时间:2013-07-31 16:12:58


    今年以来,江西省于都县检察院未检工作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创新措施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办案模式,着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据统计,该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3件27人,经审查,作出相对不起诉3件7人,其中附条件决定不起诉1件3人。

    为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早日回归社会,该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坚持少捕、慎诉原则,从严控制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措施。着重把握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行的轻重、主观恶性、犯罪动机以及是否具有累犯、前科情节。针对犯罪情节较轻,主观恶性不大,且没有犯罪前科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坚持不捕原则,对已经被逮捕的一般予以变更强制措施。

    该院充分发挥亲情会见制度的作用,第一时间由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学校共同配合检察机关进行教育,通过亲情感化,促其转化。同时,创新了“检察寄语”制度,针对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未检部门从其成长经历、一贯表现等出发,在肯定其本性善良的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劝诫、要求和希望,从而帮助其重拾信心,改过自新,并定期接受被不起诉未成年人的思想汇报,为其思想转化、回归社会提供有效的帮助。

    据了解,被不起诉未成年人无一人重新犯罪。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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