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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成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重要司法辖区
作者:王希   发布时间:2013-08-01 10:03:46


    反垄断法实施5年来,我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案件数量不断攀升,目前中国与美国、欧盟一起,同为当今世界最重要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司法辖区。

    这是记者在此间举行的“中国竞争政策论坛”上了解到的。

    我国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正式实施。截至今年6月,商务部作为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执法机构共受理案件申报754件,立案690件,审结643件,其中绝大多数案件获得无条件批准,附加限制条件批准18件,禁止1件。

    谈及我国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案件数量的增多,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表示,这是源于我国合并控制执法经验不断积累、执法效率提升,同时伴随反垄断法律意识与竞争观念渐入人心,企业自觉申报意识增强。更重要的是,随着经济实力的提升,中国在跨国公司的全球战略部署中占据日益重要的位置,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间的合并与中国市场有联系或可能给中国消费者带来影响,因此中国正成为令人瞩目的反垄断司法辖区。

    参会专家们认为,随着中国改革的持续深化,反垄断法作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推动力量,其巨大的社会效益在未来将愈发凸显。不过,与已有百年历史的欧美反垄断法律相比,中国反垄断立法、执法、司法实践尚在起步阶段,仍存在执法独立性和执法资源不足等各种问题待解。

   “中国竞争政策论坛”由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专家咨询组主办、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竞争法中心承办,于7月31日至8月1日在北京举行。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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