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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清市检察院发出13份检察建议件件有回音
作者:沈超 徐辉 发布时间:2013-08-01 14:27:51
今年以来,山东省聊城市临清市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着力增强检察建议的针对性、规范性、权威性、实效性,共向教育、公路、文体、国土等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13份,100%有反馈,件件都得到了落实,促进了国土资源、民政、文教等领域的社会管理创新。 临清市检察院针对案件不同情况确定检察建议的发送范围,对于一般性案件,向发案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对于可能存在相同犯罪诱因的,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前瞻性检察建议。今年承办的“在封闭的道路上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一案,临清市院及时向市公路局发出完善管理的检察建议,引起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亲自批示并督办落实。 针对对外发出检察建议,临清市检察院有一套规范、完善的制度。一方面,严格审批制度。由办案人员起草建议书,经部门负责人、分管检察长层层审核后,由全院统一编号签发。另一方面,规范检察建议的内容格式。列明案件的定性、特点、涉案单位在管理和制度上存在的漏洞,并逐条提出建议。此外,完善送达制度,建议书审批以后,填写发文登记,及时送达被建议单位。 同时,办案人员在提出检察建议前,要深入调研,尽量掌握被建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相关知识,增强检察建议的说理水平。同时,还要深入分析,找准问题的实质和根源,使检察建议有的放矢,以增强检察建议的权威性。 为防止检察建议流于形式,承办人在每份检察建议上都附上反馈时间,督促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期限内答复整改意见。承办人还积极走访被建议单位,了解执行建议情况以及对建议的意见,确保检察建议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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