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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建县检察院评查案件质量促执法规范化建设
作者:欧阳茫 发布时间:2013-08-01 15:02:30
“此次评查的20件案子,评查小组从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使用和制作、风险评估、涉案款物处理、卷宗装订、办案效果等事项入手,逐一评查。从评查结果看来,此次评查出现的问题较第一次明显减少,但仍有少数案卷存在复印件不注明出处、文书装订不规范、适用法律条款不全与遗漏法条的现象。”江西省新建县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主任在近日召开的检委会上就本年度第二次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如实汇报道。 据悉,为确实加强内部监督制约,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提升案件质量,该院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案件评查由该院案件管理中心负责,评查小组成员为从反贪、公诉、侦监、研究室等部门抽调的业务素质较高、办案经验丰富且具有研究生学历的5名干警。评查采取办案部门自评和评查小组核评的方式进行,首先,由案件承办部门对照各自部门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进行自查,并填写《案件质量自查表》;其次,案件管理中心组织评查小组对各部门报送的案卷材料及《案件质量自查表》进行全面核查,并形成《案件质量评查分析报告》;最后,各案件承办人要认真对照《案件质量评查分析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进行整改自纠。 为不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流于形式,该院还制定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细则》。《细则》规定根据评查结果,将案件分为“精品”、“优质”、“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将案件评查结果记入干警的执法档案,作为个人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对年度评定为“精品”案件的承办人进行表彰奖励,并对办案及文书制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对因存在文书制作粗糙、案卷装订杂乱、材料缺失、法律适用不当等情形而被评定为“不合格”案件的承办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限时整改。 据了解,今年来该院开展了二次案件评查,第二次评查发现无论是法律文书的制作、说理还是案卷的装订都比第一次的更加严谨、详尽和规范。评查的20件案子,1件被评为“精品”案件,17件被评为“优质”案件,2件被评为“合格”案件,无“不合格”案件。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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