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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检察院运用电子数据助力职务犯罪查处
作者:王海   发布时间:2013-08-02 13:56:13


    为了提高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化水平,健全信息引导侦查机制,近日,江西省信丰县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强化侦查人员电子数据取证和分析能力,助力职务犯罪查处工作上水平。

    新刑诉法增加了电子数据证据种类,为有效利用电子数据挖掘线索和指证犯罪,信丰县检察院出台了《电子数据的侦查和审查工作规范》。该规范共17条,对电子数据依法收集、审查、采信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同时,细化了电子数据证据“三性”审查内容。真实性审查应当审查电子数据形成的时间、地点、对象、制作人、制作过程及设备情况,以及电子数据的收集、传送和保存方法,确定证据的证明力;关联性审查应当确认电子数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关系,审查电子数据是否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证据链,准确认定犯罪事实;合法性审查应当审查电子数据的调取主体、客体、程序和方法,勘验检查、检查鉴定电子数据的主体、电子数据调取的程序和方法,确保主体和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此外,今年信丰县检察院投入了3万多元购置设备和数据分析软件,为电子证据载体的调取及常见视频、录音、短信、电子照片、电子文档、QQ账号及聊天记录等电子证据的取证提供了条件。

   “无论犯罪嫌疑人多狡猾、作案手段多隐蔽,在现代技术面前都将无处遁形,这个信心我们是有的!”该院技术科科长谢世平充满信心地说。

    据悉,截止目前,信丰县检察院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9件16人,其中开展电子数据分析6次,通过电子数据分析查明涉嫌犯罪金额20余万元,2名犯罪嫌疑人受到追究,取得明显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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