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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检察院推进修改后"两法"贯彻实施
作者:范跃红 发布时间:2013-08-05 10:18:32
“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序、重口供轻证据、重配合轻监督等不正确理念仍然存在,严格落实修改后“两法”关于规范执法的规定仍须加强……”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今天在全省检察机关贯彻实施修改后“两法”工作推进会上,向与会的省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内设处室负责人、全省11个市级检察院和慈溪、乐清、义乌三个基层检察院的检察长“亮丑”。 据介绍,浙江省检察院把贯彻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年初制定今年贯彻实施修改后刑诉法工作方案,明确年内必须完成的35项具体任务。针对修改后“两法”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加强研究探索,强化机制建设,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在批捕起诉案件办理中推行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审查模式、捕诉衔接等制度,杭州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法院制定的《刑事案件采证与审证工作规范指引》,湖州市检察院联合市公安局制定的《社会危险性证据收集审查规范》,宁波市江北区检察院的庭前会议制度、仙居县检察院的公检法三家刑事案件同步录像及移送制度、宁波市北仑区检察院、衢州市柯城区检察院的民事执行监督制度、义乌市检察院的外国人案件办理制度等,有力地推进了修改后“两法”的实施。 “但是,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必须加速推进。”陈云龙坦承在贯彻实施修改后“两法”方面存在的不足,要求全省检察机关突出解决贯彻实施修改后“两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抓重点带一般,提升贯彻实施的全面性和有效性。 浙江省检察院明确下一步在贯彻实施修改后“两法”工作,重点围绕在检察环节办理刑事案件中切实做到“不枉不纵”,深入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关于证据制度的新规定,严格把好案件证据关、严防冤假错案;围绕应对修改后刑诉法实施条件下自侦办案面临的新挑战,着力研究提升职务犯罪侦查法治化水平;围绕推进司法文明、强化人权保障,有效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关于保障律师及当事人权利、落实宽缓政策等方面的规定;围绕实施修改后民诉法背景下民行检察工作的深入发展,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格局、强化基层职责。 为此,接下来浙江省检察院将会同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建立重大复杂案件尤其是命案的全程同步录像以及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阶段调阅审查等一批制度,推广律师会见网上预约、律师电子网卷等做法,同时,强化检察机关的自身能力和执法规范建设,以此推进修改后“两法”的全面、统一、严格的落实。 另据了解,今年上半年,浙江检察机关在刑检工作量激增、自侦工作难度加大、民行工作格局调整的新挑战下,各项业务工作总体保持平稳发展的态势。据统计,今年前6个月,全省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案件779人,其中大案达90.6%;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232人,同比上升17.2%,其中重特大案件、要案同比分别上升13.5%和85.7%;提出刑事抗诉148件,法院已改判、发回重审70件;全面清理民行积案1346件,提出民事抗诉169件,法院已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共78 件;立案、撤案监督共629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460件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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