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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检察机关加强检委会集体学习提高决策能力
作者:肖凤珍 何赟   发布时间:2013-08-05 10:20:43


    专家辅导、深度学习、主题研讨、调查研究,7月31日和8月1日的两天里,云南省三级检察机关弥漫着浓浓的学习氛围。

   “集体学习强素质、开门整风听意见、深入查摆找问题、剖析原因查根源、创新思路求发展。”云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要求。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为了切实加强检委会集体学习制度,不断提高检委会科学决策能力,云南省检察院将省院的检委会集体学习进一步扩大到全省检察干警,深化到主题探讨、调查研究等多种方式,有力推动检察工作上台阶、出成效。

    7月31日上午,云南省检察院能容纳500人的一楼报告厅里座无虚席,各分州市检察院的大会议室里也是人头涌动,透过视频会议的方式,大家正在认真聆听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陈瑞华教授题为“刑诉法的修改与检察工作发展”的专题辅导。陈教授通过新法实施中遇到的具体做法、案例等,分别指出了侦查、公诉、侦查监督和监所等部门存在的问题、面临的机遇挑战和对策建议等,生动的语言和理论结合实际的讲授受到了干警的欢迎,在长达3个小时辅导中,会场上很安静,没有人随意走动,只有沙沙的笔记声。

   “陈教授的讲座让我们进一步清醒认识到新刑诉法在强化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职权的同时,对侦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其中,‘侦查为公诉服务,把侦查工作延伸到庭审阶段’、‘用好技术侦查手段,争取变事后侦查为同步侦查’、‘侦查员积极适应三种证人身份,审判前当好侦查员,审判时当好证人’三个理念让人印象深刻。作为一名反贪干警,我深感责任重大。”云南省检察院反贪局干警苏品兮在认真听完辅导后,指着自己的笔记本感叹地对记者说。

    而在8月1日上午,云南省检察院17楼会议室里却是另一番“景象”。

    在王田海的主持下,省院检委会委员、内设机构负责人、在昆的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正在进行热烈的主题发言和互动研讨。分管公诉的李若昆副检察长首先发言,他以《认真贯彻新刑诉法 充分发挥公诉职能 严防冤假错案的发生》为题,通过对近年来发生在检察机关典型案例的对比分析,进一步指出公诉部门要加强对新刑诉法的学习,及时更新执法理念,充分发挥指控犯罪与诉讼监督职能,严防冤假错案的发生。随后,侦查监督、反贪部门的分管院领导也从各自的角度,结合实际作了新刑诉法对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影响和应对的措施等的主题发言。

    在随后的研讨中,大家畅所欲言,纷纷结合自己工作中的实际,谈体会,摆问题。“陈教授以特殊的身份对几个业务部门在新刑诉法实施中的任务和挑战进行了分析和点拨,无疑为我们下一步的工作提供了思路和做法。”省院检委会委员李安平说;云南省检察院监所处的处长李立提出的根据新刑诉法的要求出台相关规范监督的文件的提法,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同;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安宁市检察院检察长肖洁“实践中,侦查环节有三个方面和新刑诉法有脱节,特别是技侦手段迫切需要解决……”的发言让大家听到了来自基层一线的声音。

    大家发言后,王田海作出重要讲话。他指出,这次会议很有意义,是继昨天专题辅导后的深入学习,又是一次强化检委会工作的学习和探讨的会议,下一步各级检察机关要在继续深入学习和讨论的基础上注意两个方面:一是按照高检院的要求,结合云南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检委会工作长效机制,让每一次检委会集体学习言之有物,主题明确、解决问题;二是对新刑诉法的学习贯彻,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入调研,着力解决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从侦查到监所,每一个环节进行分析,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探索,在法律的框架下,以改革的精神探索,研讨解决问题。

    记者了解到,云南省检察机关将以此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检委会集体学习,不断提高检委会的决策水平,各分州市检察院也将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陆续进行深入的学习、讨论和整改。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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