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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寻乌检察院"一村一检察官"机制服务基层群众
作者:黄俊林   发布时间:2013-08-05 10:41:33


    “你们把我那个痴呆儿子送进了敬老院,给我省事多了,他不仅在家里老玩火,还串到山上玩火,我一天到晚老是要叮着他,整天提心吊胆怕惹出什么事来。现在好了,有敬老院照顾他,减轻了我很大的负担啊,谢谢你们!”日前,当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驻村干警侯礼华在水源乡周畲村走访农户时,何老太见到侯礼华后连声说谢。

    为更好地开展群众工作,该院年初在水源乡周畲、太湖、载下三个村开展“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群众工作,每个村推行“一村一检察官”机制,派出3名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老干警分别脱岗驻点到挂点村开展帮扶群众工作。驻村干警每月在村里吃住时间不少于20天,并必须足额缴纳伙食费。驻村期间必须每天到村里走访群众,把从群众那里了解或发现的问题记入民情日记,并建立相应的民情工作台账,并制定解决问题的时间表,只有问题得到解决时才可以销号,年终时把驻村干警的民情日记和民情台账作为考核群众工作好坏的一个重要内容。

    据了解,今年6月,该院干警侯礼华在走访群众时发现一个四、五十岁的人在山上玩火时,在劝阻其玩火时发现其精神异常,经了解其因大病一场,因家境贫寒无钱及时医治便落下了痴呆证状,以前曾在山上玩火险些酿成火灾,其母何老太一天到晚总是对儿子放心不下。侯礼华得知情况后,便将此事记入民情日记和民情台账里,次日便向乡村干部反映王老太家的情况,积极帮助何老太把她儿子送进敬老院。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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