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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首家流动法庭成立 可预约法官上门服务
发布时间:2013-08-05 13:36:42


    8月1日,在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交警大队的接待室内,法官经过一个小时的现场调解,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得到解决。

    这是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人民法院刚刚推出的全市首家“流动法庭”审理的第一起案件。2012年6月,刘女士被车撞伤入院治疗,肇事司机在垫付了2000元的治疗费用后,就再也不管了。于是刘女士将肇事司机、车主以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希望尽快解决医疗、误工损失以及伤残补贴等费用。

    由于案件事实清楚,法官进行了现场调解,刘女士也接受了调解建议,同意由保险公司按照规定支付4.8万余元的赔偿费用;肇事司机赔偿1400元的费用,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当天下午,“流动法庭”一共审理和调解了4起交通肇事案件。该院审监庭庭长葛文萍说:“ 流动法庭 以一辆车,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的优势,灵活机动地出现在辖区内,可以进社区,进工厂,可以随时随地开庭审理和调解案件。”

    目前,该院在“流动法庭”的基础上还创办了“假日法庭”、“网络法庭”等庭审新模式,利用QQ群、微信、电子邮件、视频等信息,保持在线互动,远程指导调解。另外,为方便当事人参加庭审,法官还会接受当事人的预约进行上门服务。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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