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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东乡检察院建立民事行政案件息诉和解平台
作者:刘前 赵敏   发布时间:2013-08-05 14:35:21


    今年以来,江西省东乡县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中,坚持“办理一件案件,化解一起矛盾”的执法理念,积极建立两个平台,构建息诉和解长效机制,取得良好成效,今年截至目前,共受理申诉案件8件,促成申诉人和解6件。

    构建和解自愿和解平台。该院始终遵循“三公”的和解原则,即公平、公正、公心,做到“两个不”,即不错位、不越位,摆正自己的位置,出自公心、服从法律,不使自己角色错位,不把自己混同于当事人,代替当事人谈判,也不把自己错误地混同于人民法院或人民调解组织,主持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杜绝任何方式的威胁、恐吓、冷处理、压倒一边之类的做法,以坚持当事人的自愿为宗旨,站在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谐稳定的立场来做好息诉和解工作。在促成当事人实行息诉和解过程中,注重找准争议的焦点作为切入点,适时地把握和解的时机,了解案件当事人所持态度和心理,突破和解障碍,积极促成和解。

    构建多方协作平台。与法院形成和解联动机制。今年4月初,经该院牵头,召开了以息诉和解为主题的东乡县检法两家工作座谈会,会上就执行和解工作达成共识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明确规定,检、法两家应当相互配合,从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服判息诉工作,并积极促成当事人双方和解。同时,会议纪要要求该院在落实检察和解协议工作中,对事后履行的和解协议,主动与法院取得联系,发出督促当事人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意见函,请法院加强对当事人履行协议的督促,当事人履行和解协议的情况由法院书面回复检察院,从而使和解工作真正取得实效。该院还注意加强同法院以外的有关部门的联系,借助多方力量,形成和解合力,特别是对于“难缠”的当事人,通过与其亲朋好友、街村领导、单位领导取得联系,请他们协助做工作,有效地减轻息诉和解工作的难度,缩短达成执行和解的时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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