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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溪检察院开创“控、侦、防”联动新机制
作者:周霞 吴志球   发布时间:2013-08-05 14:36:09


    今年以来,江西省金溪县检察院不断探索预防模式,创新工作机制,在实现侦查防控一体化上下工夫,实现三者联动,优势互补,形成“大预防”新局面。

    案件线索处理机制。该院预防局与控申科立足各自职能,强强联手,努力为自侦部门广增案源。预防部门在预防工作中发现和收集到的举报线索按照线索移送管理制度,移送举报中心归口管理,进行登记、审批、移送、反馈;控申部门每季度将受理的举报线索归纳出的职务犯罪地域性、行业性等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整理出的信息向预防部门通报;控申部门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中发现的错案的原因,对职务犯罪方面的有关情况和信息及时通报预防部门。今年以来,该院预防部门在工作中共发现和收集职务犯罪线索13条,均移送控申部门归口管理,其中3件自侦部门立案查处。

    预防部门与自侦部门建立协调制度,形成预防合力。自侦部门在案件立案和侦查终结后及时通知预防部门,预防部门派员提前介入,适时参加提审、讯问。对犯罪嫌疑人口供、资料和案情进行分析,调查犯罪的主客观原因。自侦部门及时向预防部门通报职务犯罪新的成因和动态,典型个案职务犯罪的特点和规律,预防部门将预防工作中发现的有关信息报送控申部门,移送自侦部门处理,自侦部门将处理的反馈信息及时通知预防部门,以利于预防部门开展后续工作。自侦部门在办案过程中,对于反映发案原因、环节和作案手段等信息及发案单位在制度、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潜在的危险,与预防部门共同开展工作,及时沟通、资源共享。

    预防部门与控申联动,共同营造良好预防氛围。预防部门加强与控申部门联系,经常参加控申部门举报宣传活动,共同宣传法律,提供咨询,增强群众反腐意识。同时积极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在法制宣传过程中发现职务犯罪线索。今年以来,该院预防局与控申科共同开展举报和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活动4次,接受职务犯罪举报20余次,有效的为自侦部门扩大案源和提供法律帮助,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联动机制的形成的“大预防”有效促进院侦查部门与预防部门、控申部门的共同配合,真正做到侦查带动预防,预防促进侦查的格局,促进检察职能的进一步发挥,推动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协调发展。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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