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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抚州检察院强化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作者:周德龙 王全平 赵敏   发布时间:2013-08-05 15:09:11


    今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检察机关着力构建多方协调联动机制,强化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修复了社会关系,维护了社会稳定,提升了司法形象。

    整合内部资源和力量。抚州市检察机关构建起以控申部门为主,侦监、公诉、民行、监所和检察机关联系群众工作站等“5+1”一体救助工作平台,要求各部门主动了解和掌握辖区内刑事发案情况,确定是否应予救助,每季度定期召开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协调会,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从而形成了各部门衔接联动,多渠道实施救助的工作合力。如刑事被害人亲属熊某救助案,2012年7月2日被害人汪某驾驶出租车行驶至320国道时,将车子停靠在路边,下车转至FZ1518车前时,一辆货车追尾碰撞赣FZ1518号车,造成驾驶员汪某头部撞击到FZ1518号车前挡风玻璃后倒地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肇事货车现场逃逸,被害人亲属熊某也多次在市政法机关上访要求尽快抓获肇事者。市检察院在接访中了解到被害人亲属熊某无业,且要抚养正在上大学的女儿,生活极其困难,因此将其纳入刑事被害人救助对象,在市检察院的积极努力下为熊某争取到救助金5万元。熊某母女为感谢检察院的帮助,特意在亲友的陪同下送来了感谢锦旗。

    同时,紧密结合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充分发挥救助工作的息诉罢访功能。抚州市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发现一些刑事案件被害人及其家属经济十分困难,而犯罪嫌疑人却缺乏赔偿能力无法对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导致出现一些被害人及其亲属到检察机关上访、缠访、闹访等行为。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抚州市检察院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在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时紧密结合涉法涉诉信访化解工作,解决被害人及其家属生活困难的同时,还注重发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积极功能。

    此外,把刑事被害人救助同检察机关联系群众工作站的职能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其贴近基层民众、了解掌握社情民意的桥梁纽带作用,着力打造群众诉求畅通、收集、处理、落实一线工作平台。如抚州市南城县检察院充分运用在全县12个乡镇、社区设立的14个“检察机关联系群众工作站”平台,聘请联络员、信息员14名,并与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和村(居)调解组织有效衔接,综合采取释疑解惑、教育疏导、抚慰抚恤等方式,努力在第一时间、第一地点,低成本、高效率地向被害人及其亲属提供救助救济,化解矛盾纠纷,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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