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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远检察院专项检察监督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作者:陈雪光   发布时间:2013-08-05 15:18:58


    “社区矫正工作是对罪犯采取的一种非监禁的刑罚执行方式,只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才能使被矫正人员不致脱离社会,切实改正恶习!”日前,江西省安远县检察院监所科何科长在结束对该县18个乡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后,深有感触的说。

    7月初,该院开始对全县18个基层司法所进行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检察监督工作。在为期一个月的检察监督工作中,该院监所检察人员走访了每个乡镇司法所,实地查看了社区矫正台账、抽查了社区矫正档案,同时与每个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谈话。此次检察监督,该院从社区矫正执行工作容易出现问题的程序入手,把社区矫正人员交付执行的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执行机关是否对监管、矫正期间违反监管规定的服刑人员依法给予处罚,对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除的社区服刑人员是否依法收监执行,执行机关矫正档案建立是否完备、是否实现分类管理、落实监管措施以及对出现脱管、漏管、重新犯罪问题是否及时采取了必要措施等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通过监督检查,发现各司法各类台账、档案相对齐全,没有发现矫正人员违法违规的现象。

  该县各司法所普遍表示,一定会严格按照社区矫正程序规范该项工作,积极主动的接受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从而更好的提高自身工作水平。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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