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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东乡检察院三举措积极服务当地项目建设
作者:谢波 赵敏   发布时间:2013-08-05 15:22:35


    2012年以来,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53个工业项目和36个城建项目相继开工建设。东乡县检察院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大局,自觉树立敬商、扶商、富商意识,不断拓宽服务途径,提升服务水平,为当地经济建设营造优良的法治环境。

    大力强化法律监督工作。该院对于项目建设涉及民事合同纠纷较多的情况,组织干警深入企业内部进行调研走访,提供法律服务。并对项目建设者申诉的合同纠纷、承包纠纷、租赁纠纷等民事和行政案件,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对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依法提请抗诉,维护项目建设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积极查办破坏投资环境的职务犯罪。该院突出查办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犯罪,尤其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贿受贿,严重影响项目建设企业利益和发展的犯罪案件及时查处,为项目建设者创造廉洁高效的法治环境。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打击侵犯项目建设者人身、财产安全、扰乱项目建设企业生产秩序的重大犯罪,为项目建设和客商生活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积极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活动,集中治理检察执法中不规范的突出问题,教育干警严禁违法违规办案,坚决纠正越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违法查封、冻结、扣押款物,到涉案单位吃拿卡要、占用交通通讯工具和报销费用,拉赞助和接受赞助等破坏投资环境的问题。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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