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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信丰县检察院"1+1"工作法破解案多人少难题
作者:王开军   发布时间:2013-08-06 10:41:10


    “去年我们公诉科平均每人办理案件数为50件,今年半年刚过我们就受理了210多个案子,平均每人办理案件数为40件左右,人手没变,案子翻番,但办案质量却在不断提高,这都是因为我们创新了工作模式,整合了办案力量。”日前,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检察院公诉部门负责人刘翌隽发出了这样的感叹。

    信丰县作为赣南苏区的一个人口大县,刑事案件数量逐年递增,但全院在岗在编的干警人数却不多。为了破解案多人少这个老大难问题,今年以来,信丰县检察院健全工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推行科室协作1+1、分组办案1+1、案件分流1+1的3个“1+1”工作法,不但增强了监督合力,而且实现“1十1>2”的正效应。

    该院将各个部门合成一团,实行科室协作“1+1”,共铸利剑。建立侦、捕、诉相互衔接的工作机制。对于侦查部门拟报请批捕的案件,邀请批捕和公诉部门提前介入,引导证据收集。报捕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由批捕部门将案件审查报告电子版通过案件信息共享平台发送给公诉部门,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捕诉合议”制度。在分管副检察长的主持下,批捕与公诉的全体办案人员紧紧围绕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展开充分的讨论,提出明确的意见。

    为发挥老同志的传帮带作用,用好年轻人的理论知识,该院实行分组办案“1+1”,互促互进。在对案件实行分组办理的过程中,该院根据优势互补的原则,按照新老搭配的办法调配每个组的成员。每组由1名业务骨干带1名新招录的大学生干警,业务骨干就讯问笔录、审查报告、起诉书、法律文书的制作等方面对新招大学生干警进行指导,帮助其解决事实认定、证据判断上遇到的难题。而新招录干警也同样发挥理论基础扎实的优势,帮助业务骨干分析案情、认定罪名,协助处理其他内勤事务。

  针对案件难易程度不同,每个人的办案经验和理论素养不一样的情况,该院实行案件分流“1+1”,提升效率。打破案件轮流办理的旧规,根据难易程度,将所受理案件区分为简易类案件和普通类案件,由新同志办理简易程序类案件,老同志办理普通类案件。将若干个简易类案件指定给新同志集中审查、集中起诉、集中开庭,使老同志能分出精力来办理重大、 疑难、复杂的案件。同时,动态调整新老同志的案件办理数,保证工作量的基本平衡。

    自3个“1+1”工作法推行以来,该院在办案人和案件量极不相称的情况下,共办理批捕案件120件145人,审查移送起诉212件246人,没有出现一起冤假错案,案件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高。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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