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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煤监局通报三起煤矿事故 严禁违章指挥
作者:蔡岩红   发布时间:2013-08-06 13:42:19


    安全监管总局和煤矿安监局8月6日对外通报了近期三起煤矿事故。

    2013年7月19日,河南省新密市郑宏恒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瓦斯事故,造成1人死亡、12人受伤。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12210掘进工作面遇断层,顶板冒落导致大量瓦斯涌出,遇火源发生燃烧。事故暴露出矿井生产地质工作不到位,未搞清断层产状及影响范围等基础资料。遇地质构造带时未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7月23日,四川省煤炭产业集团芙蓉公司杉木树煤矿N3022风巷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供电网络出现故障造成N3022风巷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行,导致N3022风巷瓦斯积聚,在恢复通风过程中发生瓦斯爆炸;在未查清爆炸原因的情况下,矿领导安排排放瓦斯,在排放瓦斯过程中再次发生爆炸,造成7名救护队员死亡。

    事故暴露出以下问题:没有认真吸取吉林省吉煤集团通化矿业集团公司八宝煤业公司“3•29”事故教训,在第一次爆炸后没有查清原因、没有撤出井下人员、也没有按规定上报事故的情况下,组织救护队员进入灾区排放瓦斯。瓦斯治理不到位。没有认真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

    7月26日,黑龙江省龙煤矿业集团七台河分公司新铁煤矿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2人死亡。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是六采区57号层右八片全煤上山掘进工作面(开切眼)距下巷112米处在进行压力注水预裂煤壁时,发生煤体涌出,将现场指挥的带班矿总工程师等2人掩埋,导致死亡。事故暴露出以下问题:一是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带班矿总工程师违章指挥,技术管理不到位。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安意识差。

    对此,两部门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扎实彻底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全面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把《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落到实处,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发生。同时,要科学处置事故,严禁违章指挥和盲目施救。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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