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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法院系统稳步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作者:吴绪星 发布时间:2013-08-07 09:34:59
自中央和省委部署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海南法院系统第一批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单位省高院、省一中院、省二中院、海口海事法院、洋浦开发区法院按照省委统一部署,以省高院为表率,结合本单位实际,迅速部署各自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狠抓落实,截至目前,5家单位已经全部完成动员部署,开局顺利,态势良好。 迅速动员,突出“快”字。海南法院系统第一批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5家单位,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迅速行动,精心组织,组建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规则,明确领导责任。各单位领导小组组长均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一般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和政治部主任等担任,办公室主任一般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兼任。同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迅速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启动全院的动员大会和各支部的再动员会,力求在第一时间使全体党员干警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具体实施步骤和办法获得充分的认识。动员会后,省高院党组率先集中利用三天时间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作了专题辅导发言。其他4家单位亦分别召开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专题会议等,认真学习党的群众路线的相关理论并交流学习体会。 提前部署,突出“早”字。2011年,省高院在全省三级法院同步部署开展“司法作风转变年”活动和群众观点大讨论,得到了原首席大法官王胜俊院长视察海南时的充分肯定,奠定了整顿作风的基础。去年以来,按照省委要求和省纪委、省委政法委部署,组织开展了集中整治“庸懒散奢贪”问题专项工作,今年一季度,省高院组织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司法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较为充分的思想和工作准备。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5家单位在各自召开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前后,均对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提前作出谋划,省高院先后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次全体会议和教育实践活动辅导大会,研究部署省高院机关活动办成员责任分工,对活动办全体成员和机关各党支部具体开展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了辅导,并对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提出具体要求,省高院活动办及时编印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资料》(第一辑)并连同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记录本一并发放到每一名党员干警的手中;省一中院在全省动员大会召开后,全体党员干警暂停休假,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率先学习中央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对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进行了精心部署和安排,并通过橱窗板报等形式展开宣传,整理翻印《学习文件选编》供全体党员干警学习使用;海口海事法院在本院动员大会召开前,即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和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贯彻中央、省委相关会议精神和有关要求,将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提前融入到海事法院审判各项工作当中;洋浦开发区法院着眼当地未成年人犯罪率高、经济案件持续增多、“两抢一盗”案件居高不下等特点,从目标到步骤、从方案到总结、从方法到措施,都提前确定本院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自选动作”。 征求意见,突出“实”字。目前,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5家单位已陆续进入听取意见环节的工作。为防止自说自话、自拉自唱,省高院率先通过召开机关党员代表座谈会、机关非党员代表座谈会、离退休老干部座谈会、中基层法院干警代表座谈会、特邀监督员座谈会、年青干警座谈会、新闻舆论界座谈会、企业界(含涉台企业)诉讼当事人代表座谈会、律协代表座谈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人民调解员、村治保组织代表座谈会、人民陪审员座谈会等十四场系列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在天涯法律网上开设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并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电话和邮箱等方式,就法院工作和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及领导班子在日常管理、审判作风、队伍建设、后勤服务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对加强作风建设,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洋浦开发区法院深入各部门、辖区居委会进行调研,结合地方和法院实际,公开承诺落实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十件实事,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出实招、求实效,有力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不务虚功,突出“真”字。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5家单位始终坚持两手抓、两不误,统筹兼顾推动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正确处理好教育实践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审判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加强队伍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使教育实践活动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为审判工作服务,把党员、干警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和进取精神转化为做好工作的动力,使教育实践活动在促进广大干警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实现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本职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两不误、两促进。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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