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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乌检察院:"绿色通道"畅通涉罪未成年人诉讼权
作者:刘志丰   发布时间:2013-08-07 15:31:29


    近日,江西省寻乌县检察院创新未检工作理念,建立诉讼环节特别对接机制, 有效维护涉罪未成年人诉讼权利,据统计,该院今年1-7月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6件6人,相对不起诉2件2人,附条件不起诉2件2人, 无一再犯罪,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院为认真贯彻积极对接新诉讼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诉讼工作的新要求,结合未检工作实际,建立专业化法律援助机制,规定案件承办人积极加强与公安和法院的协调,确保在侦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尽量指定同一名法律援助律师,增进律师对案件情况和未成年人个人情况的了解,提高辩护意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并对法律援助律师是否提供法律意见书、辩护意见的采纳情况进行登记和汇总,定期向法律援助中心反馈,提升公信度。同时,严格限制逮捕措施适用,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危险性评估,落实审查逮捕认真听取律师意见,准确把握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社会危险性条件,在判断是否存在逃跑可能时,重点审查监护和帮教条件,对于具备有效监护条件的未成年人,均作出相对不捕决定,彰显“人文关怀“。

    此外,该院还建立完善社会调查机制,采取委托调查和自行调查相结合,扩大社会调查覆盖面,对非本籍涉罪未成年人,主要委托司法行政部门组织调查方式,对不符合委托调查条件的案件承办人实施调查,并加强对社会调查报告的审核和补充调查,提高报告对办案和教育参考作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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