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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检察院:三方释法说理制度促社会矛盾化解
作者:李雪雯   发布时间:2013-08-07 15:36:13


    近日,江西省星子县检察院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于2013年6月25日联合下发的《江西省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依据,成功建议该县公安机关撤销了一起盗窃案件。为加强此次立案监督的实际效果,该院通过编制相关释法资料,对公安机关、撤案当事人及被害人三方开展释法说理工作,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此前,该院审理了一起三名犯罪嫌疑人盗窃土狗案件,经审查发现,该案涉案价值人民币1361元,依据《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起刑点由1000元上调至1500元,因此该案未达到立案标准,不构成犯罪。根据相关规定,该院及时要求公安机关对该案予以撤案,并同步送达了该院印制的《规定》。翌日,公安机关将该案撤回,对涉案三人处以行政处罚。之后,为使撤案当事人和被害人更了解相关规定和不立案理由,该院还选编印制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部分内容分别送达,并对其进行了细致地释法说理工作。

    今年以来,该院在加大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同时,不断强化释法说理工作。向公安机关送达法律资料有效提高侦查机关立案水平,向撤案当事人送达释法资料增强其法律意识、预防再犯,向被害方释法说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三管齐下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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