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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郯城县检察院惩防并举矛头直指涉污犯罪案件
作者:卢金增 王自广 夏丽萍 马宗飞 发布时间:2013-08-08 10:53:32
“县环保局:我院在审查批捕吴某等人涉嫌污染环境一案时,发现案发现场遗留问题很多,建议贵局从关爱民生、造福百姓的大局出发加强对涉案遗留问题的治理,把蓝天碧水还给百姓……”今年7月,山东省郯城县检察院针对办案中发现问题向县环保局发送检察建议书。正是这条检察建议,督促环保部门及时推出举措对案发地点的污染情况进行了全面治理,消除的污染隐患。 今年以来,郯城县检察院围绕服务民生、服务社会和谐的大局,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污案件进行了“铁腕”式办理,先后对7件9人的涉及污染的刑事案件实施了从快批捕和从快起诉,其中4人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根据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后续治理,有效防止了次生污染灾害。 记者冒着酷暑前往位于该县县城北郊的北渡村采访。2012年1月,这里曾经发生一起涉嫌污染环境罪的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吴某伙同犯罪嫌疑人杜某、杜某某、唐某等人在这里的一处废弃厂房内非法生产化工产品,并非法向地下排放污水,造成了局部环境污染。“案件与今年6月移送检察机关,我们在审查案件时发现这个小厂既无工商登记,又无排污许可,可以说犯罪嫌疑人非常猖獗,经上级环境监测站监测,这家非法化工小厂所排出的污水可对周围的土地及地下水源已经造成短期内难以消除的污染。”该院侦监科副科长、主办检察官胡贯理向记者介绍了审查案件的情形。“吴某等4人以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从快批捕,但是如何治理案发地点遭受污染的问题更叫我们揪心。” 此案反映出来的问题不容小视。办案人员通过开展现场走访调研,先后走访当地农民60多位,根据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写出书面汇报材料呈送院领导,院里及时向县环境保护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和督促该局依法治理发案地点的环保遗留问题。“收到检察院发来的检察建议之后,我们及时聘请省、市的环保治理专家对案发地点的环保情况进行审查论证,确立了治理方案,通过科学有效的治理,污染源头得到全部清理。”该县环保局一位工程技术人员在接受采访时说。 “情况是真实的,上个月这个地方还能闻着农药味,出现过池鱼死亡和庄稼枯死的现象,现在闻不到了,附近的庄稼和养的鱼都正常了。”村民老阚告诉记者。 “检察院在办理涉嫌环境污染的案件时,可以说力度很大,很得民心,一边是从严打击,一边是案后服务督促治理,如办理胡等3人涉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案时,办案人员顶着冷嘲热讽实地察看事故现场,走访周围群众,最后根据掌握的情况分别向三家相关单位发送了检察建议,促使有关部门对污染水源进行了彻底的清淤治理。”郯城街道办事处党委书记李炜说。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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