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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安远检察院专项检查活动促自侦办案安全
作者:陈雪光 发布时间:2013-08-08 14:31:23
为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办案安全,日前,江西省安远县检察院开展了自侦办案安全专项检查活动,通过对办案区设施、办案安全机制的落实等方面进行认真检查,促进了办案安全机制的完善,提升了办案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为保证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该院专门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纪检部门具体负责牵头,反贪、反渎、技术、法警等部门抽调干警组成的专项检查小组。检查组先后对该院办案工作区、视频指挥中心的电子设备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讯问室、询问室的门窗、卫生间和墙壁软包质量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检查。同时对办案工作区使用登记记录、同步录音录像资料的保存情况进行了查阅和核对。 此外,专项检查活动还针对自侦办案人员有无违规违纪或不正确履职的行为进行了检查,包括有无签订办案安全责任状,是否制作办案安全防范预案,办案安全制度的执行是否到位,以及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有无体罚、变相体罚、刑讯逼供等现象存在等等。同时,还就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侦查活动内外部监督机制、规范执法和办案安全责任制以及“十个依法、十个严禁”规定在自侦部门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 通过这次办案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没有发现该院有严重的办案安全隐患问题,对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通过检查,该院办案干警更加牢固地树立了办案安全理念,坚决表示要做到“两个确保”,即确保办案安全不出事,确保办案人员不出事。该院分管自侦的副检察长说:“办案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不仅要体现在硬件设施的改进,更要体现在办案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件7人,其中大案3件3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没有发生一起办案安全事故。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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