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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珠山区检察院多举措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作者:王亚琼   发布时间:2013-08-09 10:24:05


    今年以来,江西省景德镇市珠山区检察院针对修改后刑诉法,建立完善相关办案机制,推动新刑诉法的贯彻落实,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推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稳步发展。该院1-7月共办理未成年人案件14件24人,不起诉4件4人。

    该院充分发挥青少年维权岗的作用,本着教育、感化、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建立了亲情会见制度,规定承办人在接到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案件后,第一时间通知其法定代理人,详细告知提审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并向看守所开具证明,确保提审时法定代理人到场。会见中,一方面,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积极引导家长与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进行沟通,共同开展教育挽救工作。在办理的一起未成年人涉嫌抢劫案中,犯罪嫌疑人张某在父亲的耐心教育和母亲的亲情感化下,当即向检察机关表示一定深刻吸取教训,提高法律意识,早日重新回归社会。

    同时,与区法律援助中心签订《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发现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配合区法律援助中心组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队伍,对律师的法律援助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今年已为9名因家庭困难等原因未委托辩护人的未成年人向法律援助中心发函,通知提供法律援助。

    此外,该院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对未成年人犯罪档案进行秘密标记封存,由专人进行存放和管理,明确规定未成人犯罪档案一经归档,不得随意查阅,在涉罪未成年人的就业、参军、考试时,不向任何机关和个人提供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证明,保障未成年人在就学就业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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