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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德兴检察院“侦捕诉”三条联动查办职务犯罪
作者:杨丽华 刘士军   发布时间:2013-08-09 10:37:08


    为进一步提升自侦部门办案质量,提高干警办案水平,江西德兴市检察院推行“侦、捕、诉”三条联动查办职务犯罪,要求侦监、公诉部门提前介入案件,指导自侦干警调查取证,必要时召开三部门联席会议,讨论案情,并将自侦干警旁听案件庭审制度化,为自侦过程中依照公诉要求充分掌握证据积累经验。

    过去自侦案件呈现明显的流程作业,侦查阶段侦监、公诉部门不参与案件办理,到移送审查起诉后,才开始审查证据,可能会造成证据缺失,但因为时间关系,已经难以补全的情况。而自侦部门将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就像丢了个包袱,仅仅知道案件判决结果,对于审查起诉其他环节不闻不问。此次,该院推行的三条联动机制彻底改变了这一现象。

    侦监、公诉部门提前介入案件,可以引导自侦干警依照庭审时的证据要求完整证据链,防止该提取不提取、该鉴定不鉴定等证据问题出现,自侦干警在庭审过程中也可以发现证据存在的瑕疵,了解证据链的缺失,观摩庭审,让自侦干警更加了解案件审判对于证据的要求,便于今后自侦过程能够按要求取证,真正做到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同时,自侦干警观摩庭审制度对于公诉人也是挑战,可以对庭审时公诉人质证、辩论环节的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从而提升公诉人员证据的审查能力,法庭辩论时也能够有的放矢,重拳出击,提升公诉能力,提高案件质量。

    据了解,该院已经将三条联动机制常态化、制度化,要求三部门对案件办理形成书面汇报材料,总结案件办理过程中的不足,加强取证技巧,同时三部门一起参与案件讨论,相互提出建议,确保把自侦案件办成“铁案”、“拳头案”。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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