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四男子嫉妒他人常有女生陪玩竟持刀殴打对方
发布时间:2013-08-09 11:33:01


    本网讯(覃兆华)  四男青年见邻村的一同龄人经常与女生一起玩耍,因心里不平衡竟动手殴打,并持刀将前来劝架路人捅伤。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梁伟军有期徒刑三年;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子嘉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

    2011年8月16日晚,被告人梁伟军、张子嘉伙同黄恩芳、梁继添等人在一间游戏室门前,以梁宏经常搭载女孩子玩耍显得太嚣张为由,对梁宏进行殴打,谭永上前劝架,被被告人梁伟军、张子嘉伙同黄恩芳、梁继添殴打。在殴打过程中,梁继添用小刀捅伤谭永双手及腰部。经鉴定,谭永的损伤程度属重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梁伟军、张子嘉结伙故意损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其二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梁伟军、张子嘉没有直接用刀致伤被害人,对造成被害人的伤害起次要的作用,均是从犯,依法应当对被告人梁伟军、张子嘉从轻处罚。被告人张子嘉在实施本案行为时年龄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在庭审中,被告人梁伟军、张子嘉的认罪态度较好,均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