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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检察机关监督危害民生犯罪已立案800余件
作者:赵阳   发布时间:2013-08-12 09:41:34


    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全国检察机关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稳步推进,自今年4月开展以来,共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约1100余件1400余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约800余件1200余人。

    全国检察机关自今年4月至12月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要求对于存在有案不移、有案不立等违法情形的,及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而未立案侦查的涉嫌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此次专项监督活动的工作重点,主要是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而又反映强烈的领域,如食品药品产品安全、涉农惠农、卫生教育、环境资源、劳动保障等。专项监督活动开展以来,各地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明确监督领域和罪名,有力地保障和推动了专项监督活动的顺利开展。

    据悉,检察机关已立案监督了一批危害民生刑事犯罪案件。湖北省十堰市检察院近日监督该市质监部门将黑某生产销售有毒血豆腐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对黑某作出批捕决定;重庆市涪陵区检察院日前就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移送、该区公安机关未予立案的王某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进行了立案监督;云南省彝良县检察院通过该县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监督该县卫生行政部门移送了一起非法行医案;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检察院监督该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移送一起拖欠民工工资案,并成功促使犯罪嫌疑人及时支付了民工工资。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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