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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铸就法庭魂 春风处处留芳菲
——记广西“全区首批文化建设示范法庭”陆屋人民法庭
作者:吴溦   发布时间:2013-08-12 13:54:48


    近年来,广西灵山县人民法院陆屋人民法庭结合法院工作特点和文化建设规律,把文化建设作为时代命题,放在事关法庭发展的重要战略地位来看待,突出扎根基层、贴近群众、服务三农、服务乡企的特点,以开展创建文化型法庭为抓手,把文化建设融入审判业务、队伍建设、法庭管理等各个方面,形成了一种催人奋进的人文环境,有效开创了法庭工作的新局面。

    近三年来,陆屋法庭办结案件将近二千件,年结案率超99%,调解结案率达70%以上。该庭曾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自治区“规范化人民法庭”、“全区法院先进集体”、“全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自治区百家“人民满意政法单位”、钦州市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五好审判庭”、“调解先进单位”,以及市“青年文明号”等称号,并被记集体二、三等功各一次。今年,该庭被广西区高院评为“全区首批文化建设示范法庭”。

    司法为民显真情  法庭文化润人心

    陆屋法庭管辖着7个乡镇2个国有农场,辖区人口约60.2万人,法庭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共15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13人,占全庭人员的86.7%。陆屋法庭办公楼和宿舍楼于2002年正式落成并投入使用。其中办公楼高四层,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设有审判庭4间,调解室2间,办公室5间,还设有立案接待室、群众接待室、会议室、图书资料室、党支部活动室等,设置合理,功能完备,并于2006年通过了区高院“五化”法庭的检查验收、2011年被评为“警强、所美、班子好”先进单位。近年来,该庭为干警配置了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并完善了内部局域网,全面应用审判管理系统,更好地服务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提高了办公效率。宽敞明亮的立案大厅内,便民诉讼台、便民桌椅、便民饮水机和各种供阅读的报刊、宣传资料等一应俱全,墙上悬挂着审判流程、立案条件、收费标准、诉讼指南等,这种透明、便捷的氛围,让当事人迈进法庭大门后便感觉到温馨。

   为了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使群众普遍学法、知法、用法,陆屋法庭结合实际,积极实行诉讼引导,在辖区每个镇的广场、政府机关门口等处设置诉讼导向告示牌,将人民法庭受案范围、起诉条件、诉讼费收取及减免条件、巡回办案点及时间、法庭电话予以告示,还为群众编发诉讼指南材料,就如何起诉、如何申请诉讼保全、如何举证、如何申请执行等予以告知,方便群众,使群众大体上了解了如何打官司,引导群众懂得以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陆屋法庭还经常组织干警深入辖区的中小学、社区、村委会、厂矿、企业、农场、林场等,通过上法制课、出版法制宣传专栏、开模拟法庭、举办专题讲座、法律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同时结合巡回办案,在边远的山村、学校、工矿区开庭审理案件,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享受到法律文化大餐,收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三年来,该庭共派出干警100多人次,行程5000余公里,发放法制宣传资料4000多份,提出司法建议共41项,为辖区群众解答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让群众进一步懂得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

    天降大任小法庭  护航乡企搏潮头

    陆屋镇背靠大西南最便捷的出海通道、中国第六个保税港区——钦州港,是北部湾经济开发区重点建设镇之一,又是钦州市的千万吨石化项目重要集散地,区域优势十分明显,工业园区建设如火如荼,乡镇企业遍地开花。人民法庭能否得到所服务之地民众的信任,取决于其和当地文化的融合程度。因此,该庭因地制宜,在“主动”上下功夫,在文化建设中大打“护航乡企”牌,用春风化雨般的服务,竭尽全力为乡镇企业排难解纷,彰显人民法庭“接地气”的文化特色。

    随着陆屋工业园区建设步伐的加快,企业经济纠纷、征地拆迁纠纷、企业用工纠纷等矛盾纠纷案件逐渐增多。陆屋法庭从确保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角度出发,谨慎审理这几类案件,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把矛盾化解到萌芽状态。在办理这几类案件过程中,该庭法官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进一步增强便民、利民、为民的服务意识,转变审判工作作风。法官们经常不辞劳苦,前往距离法庭车程一个多小时的太平镇、沙坪镇两个巡回办案点巡回办案,并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司法所、村民组织等联合开展调解,公正、高效地处理这几类纠纷。通过经常给当事人讲政策、讲法律,把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减到了最小,既解开事结、法结,又解开心结、情结,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实现社会和谐。

    陆屋法庭成功化解车某强和车某源兄弟阋墙一事至今仍被当地群众津津乐道。车某强和车某源是亲兄弟,因历史原因所分到的两块水田权属共有但登记在车某强一人名下。后来,车某强和车某源签订协议,将其中一块水田的使用权全部归属于车某强,而车某强给予车某源一定的经济补偿,另一块水田权属仍是共有。后因开发区建设征用土地,车某源与政府签订了土地征用协议,将两块水田全部交给某房地产公司进行开发。但是,在开发区正逐步建设时,车某强、车某源两兄弟闹起了矛盾,车某强就以开发区建设妨碍其水田排水以及车某源无权完全处理两块水田为由将开发商某房地产公司告到了陆屋法庭,诉求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由于该案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如果处理不好将会对开发区的建设带来巨大的不良影响。陆屋法庭从坚持构建社会和谐出发,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对该案详细分析、主动出击,庭领导先后三次亲率干警奔赴现场,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从车某强的切身利益和开发区建设作为切入点,耐心讲解,最终争取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让步,达成和解协议,不但化解了车家两兄弟多年的积怨,而且为经济发展铺平了道路。

    在办理好案件的同时,陆屋法庭的法官们坚决不做等着案件上门的“御宅族”,而是大力实施能动司法,主动出击,以“法企文化”共建为载体,积极开展服务乡镇企业活动。该庭经常组织法官深入到广西欧亚糖业有限公司、陆屋超达剑麻生产合作社等企业进行调研,参观企业生产环境,了解经营状况,与企业干部职工座谈,了解企业的法律需求,帮助企业完善制度、合同管理,帮助企业化解各种潜在的法律风险等措施,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通过走访,进一步加深了企业对法庭工作的了解,增进了企业对法庭法官的信任。

    俯首甘为孺子牛  扎根基层作奉献

    当灵山县旧州镇的七旬老人张某听到陆屋法庭的法官说可以为其解决大部分因伤住院的医疗费用时,禁不住老泪纵横,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说:“虽然没有打赢官司,但现在能讨回医药费,我满足了,你们是真正一心为民的好法官!”    

   去年岁末的一天,年已七十有四的挖木老汉张某踏进了陆屋法庭的大门,张老汉诉称:2010年3月17日下午,他在灵山县太平镇太平村委街边挖熊胆木。正当他把挖好的木头装车要离开时,附近村子的一个村民黄某却将他拦了下来。黄某声称,其所挖的木头是自己所在村子的所有物,要拉走就必须先交3000块钱。面对黄某的无理要求,他表示拒绝,不想马上被黄某打倒在地,黄某还叫嚣着如果拿不到钱就要打死他。他被迫无奈,只得掏出500块钱给了黄某,这才将黄某打发走了。事发后,他被送至旧州镇卫生院,前后治疗了十多天才出院,共花去四千多元,但身子骨却没有了以往的硬朗,从事挖木作业时也经常觉得体力不支,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于是,他将黄某诉至陆屋法庭,请求法庭判决黄某赔偿他的各项损失。

    陆屋法庭受理此案后,发现张老汉所提交的证据仅为其受伤后住院治疗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和住院收费收据,并没有证据能证明其所受之伤是黄某殴打所致,经查询当地公安派出所,也没有事发当时张老汉的报警记录,而张老汉自己也不能提供可为其作证的证人证词,致使其对黄某的控诉成为了单方面的说辞。因举证不能,张老汉的诉讼请求被依法驳回。

    张老汉表示对此结果难以接受,他一趟趟地跑到陆屋法庭扬言不把黄某告倒决不罢休。面对情绪失控的张老汉,主办法官一次次地耐心对其进行说服工作,当了解到张老汉的家庭十分困难后,主办法官表示,一定会尽力帮助张老汉度过难关。经过多方查询,主办法官获悉张老汉曾购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于是,陆屋法庭主动与旧州镇卫生院、旧州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取得了联系,就张老汉在旧州镇卫生院治疗期间所花费的费用与之进行了协调,最终为张老汉解决了70%的医疗费用。

    这只是陆屋法庭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其中一个剪影。春花秋月,夏阳冬雨,陆屋法庭的每一个干警都自觉用敬业和奉献填满每一个日子,把忠诚和为民凝聚成法庭不朽的文化精魂。他们脚踏实地地办好每一件案子、化解好每一起矛盾纠纷,正因为他们对脚下的土地和朴实的乡民爱得深沉。陆屋法庭庭长陈凤富曾说过:“这里的百姓需要我们,我们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者,当一件件纠纷案件得到妥善调解,当事人化干戈为玉帛,变愁苦为笑容,我们紧绷的心弦便能彻底放松。”该庭以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为工作目标,仅有六名审判人员的法庭年人均审结民商事案件超百件,调解撤诉率近年来一直在80%以上,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5%。“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风雨不动安如山。”他们用行动践行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无悔誓言。

    廉政文化润人心  公正执法显气节

    无论到陆屋法庭打官司的当事人,还是去陆屋法庭咨询法律的老百姓,或是聆听陆屋法庭法官上法制课的学生、社区居民,乃至莅庭检查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都有一个共同感受——这是一支让党放心、令群众满意的优秀队伍。法庭的每一位干警均能做到精神饱满、仪表端庄、待人热情、责任心强、业务精通、公正执法、廉洁为民。

    法院文化建设的基础是以人为本,核心是培育法院群体崇高的价值观。为建设一支忠诚为民、廉洁奉公的高素质干警队伍,该庭坚持高起点、高标准,奋发向上,创先争优,围绕“重教、严管、厚爱”的队伍建设工作思路,大力发展法庭廉政文化,营造出廉洁司法的浓厚氛围。积极拓展廉政文化建设的新途径,切实抓好法庭廉政文化建设工作,除了建立党员教育活动室,将《法官职业道德基本规范》、《法官行为规范》和《岗位责任制》等制度上墙外,还不定期开展“红色之旅”、唱红歌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干警的思想教育和培训,提升干警的党性修养。

    走进陆屋法庭,便深入了廉政文化的海洋。法庭办公楼外墙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八个鲜红的大字与国徽相映生辉;法庭大院内,“廉洁园”为满园的绿树青草增添色彩;办公室和楼道的墙上,古今中外的廉政格言警句与庄严肃穆的气氛融合一体;图书资料室中,干警抄写的一本本廉政学习笔记蕴含着“清正廉洁”的誓言……春风化雨,润物无声,在陆屋法庭,廉政文化无处不在,渗透干警的灵魂,令他们自觉加强纪律约束,始终保持廉洁奉公的意识,多年来没有违法违纪的现象发生。

    “吏不畏严而畏廉,民不服能而服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由于工作原因,法庭的人员时有变动,但“选择辛劳,放弃安逸;选择艰苦,放弃享受;选择奉献,不思索取”的理念却一直传承,他们以忠诚奉献事业、以厚德对待人民、以崇法坚固信念、以勤廉规范自身,让公正廉洁成为陆屋法庭文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陆屋法庭营造出了先进的、浓厚的文化氛围,带动了法庭工作的全面发展。展望未来,意气风发;迈向未来,步伐坚定。在新的征途上,该庭必将以奋发图强的精神和昂扬激越的斗志,始终秉承“文化兴庭”的发展理念,通过司法文化的引领、物质文化的展现、精神文化的凝聚和管理文化的约束,促进各项工作的科学快速发展,让法制的春风吹出人间万紫千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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