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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乐平检察院建立涉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道
作者:陈玉红 方靓   发布时间:2013-08-12 15:37:33


    为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力度,促进健康成长,江西省乐平市检察院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创新执法办案机制,积极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今年来,涉罪未成人不捕 11人、不诉 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4件4人,贯彻落实修改后刑诉法对涉罪未成年人的保护政策初见成效。

    实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办案机制。成立未成年人犯罪办案小组,专门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人犯罪实行“谁批捕、谁起诉、谁监督、谁预防”的工作机制,在办理案件中,坚持做到“三个严格”、“三个见面”,即严格核实犯罪嫌疑人的年龄,严格核实关键证据,严格审查有无诱供、逼供现象;坚持做到办案人员与犯罪嫌疑人的家长或法定监护人见面,与当地村委会(居委会)见面,与所在学校(单位)见面,多方征求意见,做到重教育、引导和感化。

    实行“三勤四心”帮教机制。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定为帮教对象,通过“勤走访、勤询问、勤联系,做到关心、热心、耐心、细心”,了解思想动态,进行心理疏导,讲解法律知识,帮助悔过自新。同时与其父母、学校、村委会共同建立跟踪帮教档案,力争使每个帮教对象真正转化。

    与有关部门搭建保护平台。与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共青团、教育局、民政局、看守所、学校等有关部门建立保护平台,信息共享,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心理矫治,使他们在各方的关爱下逐步摆脱犯罪的负面影响,健康成长。

    认真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少捕、慎捕、少监禁原则,建议看守所交涉罪未成年人和与涉罪成年人分开监禁,落实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讯问、亲情会见、分案起诉等制度,积极开展诉前引导、庭审教育感化、案后帮扶工作,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

    今年来,该院共建立了2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档案,该26人都已悔过自新,其中2人顺利考入大学,3人还在学校读书,21人顺利就业,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和预防效果。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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