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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闵行检察院规范司法办案场所使用和管理
作者:文韬   发布时间:2013-08-13 14:49:43


    新刑诉法给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区的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上海闵行区检察院围绕“建用并举”的思路,在积极建设司法办案场所的同时,加大使用和管理力度。

    该院首先将司法办案场所的使用范围加以明确。要求所有依法能够公开审查和宣告的案件全部转移到司法办案场所进行,以此促进执法更加规范。今年以来,已在司法办案场所对8件次案件开展公开审查和听证,其中审查逮捕公开审查案件4件,附条件不起诉宣告案件1件,刑事和解案件1件,刑事申诉听证案件1件。

    其次规范了服务管理程序。该院制作司法办案场所使用预约单、确认单,做好使用受理登记、安排,同时建立场所使用台帐,每天汇总使用情况并上报上海市检察院,并安排专人做好引导会见工作,加强服务和管理工作。

    除完善硬件和软件外,该院还加强了检查监督工作,要求案管部门同步参与业务部门的公开审查和听证案件,对案件是否符合公开审查和听证的条件,公开的程序是否依法合规等进行同步评查,确保程序、实体均依法规范。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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