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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开展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集中打击行动
作者:李恩树   发布时间:2013-08-14 16:22:48


    近日,公安部部署指挥北京、河北、上海等20个涉案地公安机关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开展集中打击行动。截至目前,打掉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信息实施犯罪团伙468个,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27起,查获被盗取的各类公民个人信息7亿余条。

    相信每个人都被广告推销电话或短信骚扰过,有人还有过接到“猜猜我是谁”、“您已中奖”这类电信诈骗来电的经历;甚至有人被陌生来电恐吓勒索,自己的行踪在不知不觉中被别人掌握;更有甚者,自己的短信、通话内容别人居然一清二楚,毫无隐私可言。这一切都起因于个人信息的泄露。很有可能我们的姓名、电话、住址、房产等个人信息正在被别人卖来卖去,在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为不法分子手中牟利的商品。

    个人信息泄露会侵犯公民应有的隐私权,其引起的电信诈骗、绑架勒索、暴力伤害等下游犯罪会带来更为严重的后果,不但损害民众的生命财产权,还成为造成社会不安定因素的一个毒瘤。所以,重拳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是必要之举,应有之义。

    公安部十分重视打击此类上游犯罪。截至目前,已经部署三次大范围的专项打击行动,捣毁一大批从事此类犯罪的团伙,抓获一大批涉及源头、上线、下线等各个环节的犯罪嫌疑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保护了民众的合法权益。

    但公安机关在办案时也发现,犯罪分子买卖个人信息时越来越狡猾,手段也在不断翻新。在河北张家口专案中,犯罪分子先是腐蚀了某电信公司能接触到个人信息的员工,通过他搞到指定用户的呼叫记录,再提供给电话推销的公司做精准营销,呼叫记录的信息主要是电话号码,很难被察觉。而且,犯罪分子如今买卖个人信息的活动全部在网络平台中实施,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和跨地域性,也为公安机关带来落地查控难和取证难的问题。但值得欣慰的是,经过几轮专项打击的历练,对于此类新型犯罪,公安机关也从之前的“摸着石头过河”变为现在的游刃有余,无论犯罪分子变换何种手段,都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在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的同时,民众也应当提高防范意识,避免个人信息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多,是个人信息泛滥的主因之一,也是公安机关打击遇到的难题。无论是网上购物、电视购物还是办理各种会员卡等,民众在填写个人信息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因为这都有可能是自己个人信息被买卖的源头之一。此外,公民在遇到个人信息遭泄露时,要运用法律手段保障和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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