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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检察院“五模式” 提升公诉执法水平
作者:郭宏鹏 黄辉 吕益 胡斌 发布时间:2013-08-15 15:34:15
近年来,江西省泰和县检察院坚持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为立足点,以突出公诉队伍建设为核心,着力在创新、完善公诉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公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创新案件快审模式。对侵犯群众权益的刑事犯罪案件,实行特殊工作机制,承办人必须制定案件逐日审查计划,对证据充分的,7日内审查起诉;对因邻里纠纷引发刑事案件,受理当日告知双方诉讼权利,次日提审被告人,第三日促成调解,调解无果的,审查完结后第四日起诉,提高诉讼效率,减少当事人讼累。 优化纠纷化解模式。在所有参含民事纠纷与诉求的刑事案件中,以群众自愿和公平合理为原则,以矛盾化解为目标,建立以群众诉求为中心的多元化矛盾化解模式。由于工作到位、影响力大,在工作出现了3次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或代理人主动找到检察院要求调解的案例。 完善执法管理模式。结合新刑诉法新增职能,在已有的案件流程管理、质量管理制度中增加相关内容、程序,完善执法管理机制。即进一步完善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受理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案件审查和退回补充侦查要求;进一步完善出庭公诉工作规范。 优化司法救助模式。与本院控申部门建立刑事被害人协调救助机制,实行被害人经济救助、未成年人心理救助和老年人安康救助“三位一体”的救助模式。共向10余名确有困难的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万余元,开展心理救助6次,安康救助3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加大法制宣传模式。成立法制宣讲团,开展菜单式法制宣讲,组织干警参加大型公益咨询活动,直接与群众面对面,解答群众维权咨询。针对多发的盗窃、诈骗等案件的特点及原因,制作并发放宣传资料,提高群众的预防犯罪能力。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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