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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检察院开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工作
作者:李仲君   发布时间:2013-08-16 10:43:44


    近日,江西省宁都县检察院结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特点,采用“三结合”的工作方法进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调查工作,把社会调查与犯罪惩处、教育、预防相互结合,取得良好效果。

    据悉,该院把社会调查与量刑相结合,该院干警走访涉罪未成年人家庭、学校,详细了解未成年人的学习和家庭情况以及原来的一贯表现,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归档分类,并根据该院制作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社会调查量刑规范》进行细化,通过细化后的指标分数作为量刑建议的重要参考,做到合理量刑。社会调查与法制教育相结合,通过调查走访找出犯罪的原因,并进行分析总结,找出问题的症结,在开庭审理时作为法庭公诉的一部分,现场进行法庭教育,通过法庭教育达到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目的。

    把社会调查与预防犯罪相结合,通过社会调查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成长环境找到未成年犯人犯罪的深层次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建议,起到预防再犯的效果。同时,该院对涉罪未成人实行回访制度,进一步检验社会调查效果,并把这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必备程序。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通过社会调查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5件7人、相对不起诉3件5人,让8名涉罪未成年人重新回到了校园。

   “感谢检察官给我儿子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他一定不会再犯这了,是检察官救了我的孩子。”该院结合社会调查依法对涉罪未成年人王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让他回到学校读书,他的母亲深表感激地对该院干警小李说到。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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