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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东乡检察院引导民行案件申诉人依法表达诉求
作者:刘前 赵敏 汪建兴   发布时间:2013-08-16 14:29:46


    江西省东乡县检察院今年以来针对当地经济发展较快,当事人之间利益冲突较多的情况,为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采取了三项措施,积极引导申诉人依法有序表达诉求,成效明显。

    加强申诉引导,畅通渠道维权益。东乡县检察院通过各种渠道向基层大力宣传民行诉讼监督职能,使基层群众知道输了官司,可以找谁申诉;以政府信访部门、律师协会、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相关单位为联系点,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的方式定期走访、送法下乡;利用开展“检察开放日”、“举报宣传周”、“阳光检务”巡展等活动,增强群众法制意识、拓宽群众维权途径。

    同时,规范审查案件,走访息诉促和解。坚持从规范办案入手,对申诉案件进行“流水作业式”动态管理。在收到控申部门转来的案件后,对来信来访进行受理登记、初审分流、预约接访、立案审查和定期回访。在接访中采取首办责任制,做到谁办理、谁负责,各个环节操作步骤清晰、办理期限明确,确保申诉案件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答复。对弱势群体和多部门、多次上访者等重点申诉案件,分类型重点办理,增进当事人理解和信任。对于不抗诉案件,在文书送达前,民行检察官带着文书主动上门做好息诉工作。

    强化执行监督,化解矛盾增和谐。民事执行案件的申诉人,长期诉讼,耗费不少精力,却得不到执行,怨气很大,有效开展执行监督,早日助其实现合法权益是化解这类纠纷的关键所在。今年以来,东乡县检察院共受理执行监督案件6件。如饶某与罗某借款纠纷案,在执行程序方面前后自相矛盾,该院经审查后即与县法院沟通,督促执行,县法院及时书面回复该院,并作了详细的说明,同时县法院对该案作了协调处理安排,取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及时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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