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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警方前7月截获入境非法携带燕窝77.98公斤
作者:宓盈婷   发布时间:2013-08-19 09:52:58


    记者从福建省泉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2013年1月至7月,泉州检验检疫局依法对旅客携带、邮寄进境的禁止进境物作退运或销毁处理,其中仅泉州晋江机场口岸旅客携带入境燕窝57批次、77.98公斤,同比增长235.29%和246.89%,截获燕窝的批次、重量均创历史之最。

    根据国家规定,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被列为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旅客携带入境的燕窝,来源不清、风险不明,且无法提供正常途径入境所需的相关材料,面临被依法退运或销毁处理。

    据了解,近年来,泉州晋江机场先后开通泉州至香港、菲律宾航班,人员往来日益密切,人们购买燕窝更加便利,加上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传统进补观念根深蒂固,使得燕窝这一传统高档补品倍受青睐,通过旅客入境非法携带燕窝进境的情况屡屡发生。

    为此,泉州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注意了解并遵守国家有关进境动植物检疫规定,避免携带、邮寄燕窝等新名录所列动植物及其产品入境,共同维护国家农业生产生态安全,同时也避免个人蒙受经济损失。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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