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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汇款16万元转错账户 法官调解追讨不当得利
作者:李劲峰 鲁军宜   发布时间:2013-08-19 11:15:11


    经过法院迅速办理冻结和耐心组织调解,武汉居民田某最终“取回”转错账户的16万元汇款。法官提醒,出现转账汇款失误造成损失时,可依法提交证据追回错汇款项。

    记者从武汉市汉南区法院了解到,8月8日田某通过网银汇款方式给客户林某汇款时,将汇入网银账号错填成被告山某的网银账号,将现金16万元汇至被告山某账上。次日,田某在汉南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山某返还不当得利16万元。

    承办法官接案后,考虑到该款项很可能会被取走,无法追回,因此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在银行下班前办理存款冻结手续。12日,被告来到法院后,法官在确认其的确收到了原告错汇的款项后,当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详细地向被告讲述不当得利的相关法律知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自愿返还原告16万元。

    据介绍,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办案法官提醒,通过网络转账汇款时,操作需加倍细心,一旦出现错误汇款,可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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