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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南安检察院认真落实完善保护举报人制度
作者:吴联炮 陈玉玲 王慧蓉 发布时间:2013-08-19 15:38:41
近日,为进一步落实完善保护举报人制度,切实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有力打击犯罪,福建省南安市检察院出台了《南安市人民检察院完善保护举报人实施方案》,对举报线索管理、接访要求、举报信件后续处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该方案的规定,举报线索由该院举报中心线索管理员专门负责,所有电话、网站、来信、来访举报的内容都由管理员录入单独的举报线索管理系统,并设置专门的文件柜用于存放举报信件,有效地避免举报人信息的泄露。 据了解,该院除了在一楼控告申诉接待窗口接受群众来访外,还设立了用于专门接待举报群众的办公室,凡是接访检察官认为较为敏感的案件或者举报群众主动要求提高保密级别的,一律将接访安排在该专门办公室进行。该院根据被举报人的级别、线索管辖范围等,将举报线索分为“ABCDE”类进行编号登记,避免在举报信件的后续处理中泄露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对于实名举报的群众,经调查无论举报内容属实与否,均对其约访并当面进行答复;对于举报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获有罪判决的,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 据悉,2010年以来,该院根据20名群众的举报,分别查处了贪污贿赂案件16件,并经法院判决有罪,该院及时兑现了举报奖励金共计人民币96000元,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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