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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公安机关学习“枫桥经验”墙内开花墙内香
作者:陈东升 李翔   发布时间:2013-08-20 14:26:27


    8月19日,在浙江省公安机关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电视电话会议上,浙江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刘力伟通报表彰了“全省公安机关枫桥式派出所和群众满意派出所民警”名单:舟山市公安局定海区分局西码头边防派出所、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彭埠派出所、宁波市公安局江北分局文教派出所等20个基层派出所荣获“全省公安机关枫桥式派出所”称号,陈江、金善建、陈文杰等50名基层派出所民警荣获“全省公安机关群众满意派出所民警”称号。

    刘力伟说,浙江公安机关对“枫桥经验”怀有深厚感情,坚持把构建民意导向型警务机制作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内容,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回应群众、力量上依靠群众,积极构建警民共建共享平安的警务共同体,走出一条专群结合的人民治安道路,有效维护了全省社会和谐稳定,使浙江成为全国“经济发展的热土、社会治安的绿洲”。

    据了解,浙江省公安机关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依靠和发动人民群众,2012年,群众安全感达95.93%,对治安状况认可度达99.53%,稳居全国全列。

    这些成绩来源于浙江公安机关立足基层,强化基层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作用,坚持人往基层走,钱往基层流,干部从基层出,让吃苦的吃香、实干的实惠,激励广大民警扎根基层、贴近群众。

    据统计,目前浙江设立了城市社区警务室(站)2177个、配备社区民警3337名,农村警务室(站)1893个、配备驻村民警3579名,综合承担巡逻防控、信息采集、矛盾化解、就近处警等工作,为群众提供户籍、交通、消防、出入境等方面的基本服务。

    这些成绩依靠于浙江公安机关遵照民意决策警务,对老百姓急需急盼的事做到“零懈怠”、对老百姓深恶痛绝的事做到“零容忍”,促使警务活动最大限度顺应群众要求、符合群众意愿。

    近年来,针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酒驾问题,浙江在全国率先出台以“禁酒驾”为重点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五条常态严管措施,去年浙江因“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79%和30.8%。

    这些成绩得益于浙江公安机关着力服务群众,积极回应群众对公共服务的新期待,拓宽服务领域,延伸服务触角,不断推出新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

    浙江各地公安机关坚持“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理念,依托各级公安机关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目前仅省厅就推出网上办事服务项目37项,日均办事服务1.15万项(次),始终稳居浙江省级机关网站综合测评第1名。

    刘力伟强调,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走人民治安道路,要把敬畏人民作为公安民警的职业信仰,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做到永远不脱离群众,永远不欺压群众。要毫不动摇地走群众路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平安浙江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要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要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建设,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预防惩治犯罪、管理社会秩序。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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