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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住建厅公示509项行政权力清单接受公众监督
作者:万静 马利民   发布时间:2013-08-21 15:02:36


    编者按:近年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住建厅)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总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有效的法制保障。先后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评为“四五”普法、“五五”普法先进集体;被四川省委评为“法律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连续5年被省政府评为“行政执法责任制”先进集体,并被省政府确定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和“推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示范单位”。四川省住建厅的探索,不仅提升了该省住建系统行政官员的依法行政意识,加快了四川依法行政建设的整体进程,而且在全国住建系统内部也产生了示范效应。为了系统总结四川省住建厅依法行政经验,本报从今天起推出“四川住建厅依法行政样本调查”系列报道,以飨读者。

  纵观违法行政的所有案例,无不与制度缺位、权力失控有关。因此,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把行政权力关进笼子,使行政行为驯服和规范,是依法行政的重头戏。

    作为掌握着诸多与民生息息相关重要行政职权的“实权”部门,四川省住建厅规范行政权力运行首要的着力点就是对自己执掌的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对清理出的行政权力列出权力清单,照单履权,以解决权力扩张、越权行政的问题。同时编制每项行政权力的运行流程图,让权力在制度的框架内行使,在程序的轨道上运行,重点解决乱用权力、随意行政的问题。解决好这两个问题之后,住建厅将上述结果全部在网上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有效地解决了权力暗箱操作的问题。

    照单履权按图运行

    2012年国庆节前夕,住建厅在四川省政府网站上对自己的行政权力事项清理结果向社会进行了公示,行政权力共509项,其中行政审批(行政许可)16项,行政处罚418项;其他行政权力75项。

    在四川省政府网站“政务”专栏中,记者检索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权力目录、行政权力事项及流程图”。记者随手点开了“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认定流程图”,对于办理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的六个步骤及相关条件,流程图上标注的一目了然。同时流程图还对审批部门行使权力的法定依据、承办岗位、工作流程及流程中与相关岗位的衔接点、办理时限、监督电话、申请人申诉救济等相关权利、投诉举报途径和方式,也规定得清楚明白。比如流程图明确要求服务窗口需对当事人的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限时1个工作日;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的,作出受理决定,予以受理。如果申请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和程序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非常方便当事人办理。

    规范决策责任倒查

    除了清理行政权力、绘制每项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住建厅还非常重视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近年来,住建厅配合省人大、省政府先后制定颁布了14部地方性法规和17部省政府规章。而厅机关健全完善了32项规章制度。从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调解、政务公开,到行政应诉、行政执法投诉举报、行政过错责任追究等,依法行政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都有明确的制度规范。

    决策是行政的要害。2010年5月20日住建厅出台了《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和《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两项重要的行政决策制度规范。在《重大决策程序规定》中,明确将制定城镇房屋搬迁、征收评估等规定、建设工程招投标重大方式调整变更、供水供气污水垃圾处理方案制定及调整、重大行政处罚等十三项列为重大决策事项。对凡是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出台或实施之前,都要逐一分析,先评估、后决策,出现问题实行责任倒查制,谁作的决策就追究谁的责任,避免了重大行政决策的失误。

    红头文件统一立项

    过去,制定规范性文件基本上是由住建厅各业务部门起草,分管领导签发。由于缺乏有效规范,随意性较大,政出多门,不仅损害公民权益,而且还影响政府形象。为解决这一问题,从2012年开始,住建厅把规范性文件纳入法制轨道,参照立法程序实行统一立项、统一调研论证、统一审查研究、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统一备案的“六统一”。凡是需要以住建厅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须在上年度年底前将下一年度需要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计划送政策法规处,由政策法规处汇总统一报厅党组研究确定后立项。凡不符合“六统一”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予签发,有效规范了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发布行为。住建厅副厅长王卫南向记者介绍:“过去,住建厅一年要制发规范性文件上百件,有时甚至几百件,现在一年不过20件左右。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较以往也更加谨慎。”

    与此同时,住建厅还对1985年以来制发的600多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彻底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重发的修订重发,并在四川省率先实行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规定了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为5年,凡“暂行”、“试行”的文件有效期为2年。

    法规处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意义重大,因为这对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是否能准确适用法律,作出正确的行政决定影响很大。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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