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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犹县检察院积极探索 创新协作监督机制
作者:傅晔 发布时间:2013-08-28 15:42:28
今年以来,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检察院以贯彻落实修改后的民诉法为契机,积极探索建立内部协作、跟踪监督、矛盾排解等机制,有效破解了案件办理“流转不畅”、检察建议“刚性不足”、信访隐患“积久不消”等难题,有力促进了民行检察工作深入健康开展。 该院对申诉人应提交的法律文书和证据材料、受理条件、不予受理的情形、审查后的处理方式、期限、信息查询、答复反馈等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建立了两部门在民事行政监督程序中全程共同释法说理工作模式。一方面为两个部门在民行案件的受理流转方面提供了依据,另一方面在受理之初即降低了申请人过高的不合理的预期,为今后的息诉工作打下良好基础。该办法实施以来,民行申诉案件的办理速度大大加快,从控申部门到民行部门的平均流转时间由15天缩短为3天。 同时,该院为避免检察建议的效力大打折扣,建立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检察建议跟踪监督机制,将监督视线拓展延伸,采取跟踪监督责任人、法检两院确定专门联系人了解案件进展、填写《检察建议办理情况跟踪卡》、拟定再审情况通报等方式,对已经发出的检察建议进行跟踪问效,以期检察建议在法院环节能够得到快速、严肃地执行。今年以来,共提出检察建议7件,全部采取跟踪监督机制,且在法定期限内作出了回复,最短的在15天内就作出了回复。 此外,该院还建立了完善的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对每起案件进行风险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首先从案件本身着手,根据案件特征、隐患大小,“量身打造”个案化解办法,有选择、有侧重的采取调解优先、案前评估、案中说理、案后回访措施,实行专人包案、跟踪负责制度,案件承办人慎重处理案件的“显性”矛盾,仔细挖掘案件的“隐性”矛盾,通过“全程监督”把发现的矛盾想方设法化解掉。其次从案件外部着手,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不以简单的方式一推了之,而是借助党委、政府和社会的力量,协调解决“案外”难事,形成矛盾化解合力。今年以来,该院所受理的17起民行案件,矛盾均得以及时化解,无一起涉检进京赴省上访。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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