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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田林检察院全力做好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作者:陈前平   发布时间:2013-08-29 16:19:45


    8月27日,广西百色田林县检察院针对一起刑事案件受害人家属生活困难的情况适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给受害人家属送去救助款5000元,帮助她渡过生活难关,彰显司法机关人文关怀。

    该院控告申诉检察科收到本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受害人(已死亡)家属的刑事被害人救助申请,控申科办案干警十分重视,经过认真细致调查查明:故意伤害案件中谭某之子被邓某用一把尖刀割脖子、捅胸腹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谭某现年75岁,儿子死后无儿养老,家庭生活困难,无人照料,且年老体弱,行动迟缓,生活陷入困境。而邓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家生活也十分困难,根本无力支付相关赔偿。该院控申科干警在调查核实情况后,认为这起故意伤害案件中受害人家属谭某急需救助,依法及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为谭某申请救助款5000元,并及时将救助金发放给谭某,帮助她渡过了生活难关。

    刑事被害人救助宗旨在帮助解决刑事被害人及家属基本生产、生活、医疗等困难,体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人民司法的温暖,更能让被害人和其亲人的心回暖,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有力修复,是一项深得民心的“爱心”工程。

    田林县检察院自2010年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以来,积极拓宽刑事被害人救助渠道,建立了集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辅助、社会扶助、回访帮助“五助一体”的救助多元化渠道。2010年以来,该院先后求助刑事被害人及家属10人,发放救助款38000元,通过对刑事被害人进行救助,帮助特困刑事被害人及家属度过难关,为田林县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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