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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防城港市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案件
作者:梁洪 温绍政 发布时间:2013-08-29 16:26:10
8月26日,广西防城港市检察院对上思县检察院提请的一起由该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拟撤销作存疑不起诉的案件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从市检察院外部选任的15名人民监督员中随机抽选3人,邀请他们对该案进行监督评议。 这是防城港市检察院开展外部选任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以来,首次组织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评议案件。在监督评议会上,案件承办人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说明拟撤销作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并提供相关的法律依据。人民监督员就案件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相关问题向案件承办人提问,案件承办人一一详细解答。随后,案件承办人及人民监督员工作办公室人员回避,由人民监督员独立对该案进行评议。3位人民监督员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充分发表各自的意见。最后,3位人民监督员对该案进行表决,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他们的表决意见将作为检察机关处理该案的重要参考依据。 防城港市检察院通过外部选任人民监督员,邀请人民监督员评议案件,充分展示了法律监督机关首先要坚持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的决心,使人民群众更加直观深入地了解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过程,树立了检察机关公正执法的良好形象。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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