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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垦利检察院创新服务模式开展基层工作
作者:刘芳兵 单珊 发布时间:2013-08-29 16:28:10
山东省垦利县检察院近日在当地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入基层”活动,通过创新服务模式,进一步发挥检察职能,深入农村基层开展各项法律服务活动。 活动中,垦利县院积极争取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各村挑选综合素质较高的村干部进行培训,使他们首先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再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由村干部开展各项法律服务活动。 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已对3个乡镇、75个行政村的200余名村干部进行了培训,使得村干部对法律服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并在县院的引导下开展了各类特色服务,树立了一批典型村。例如,有的村利用村广播每天定时广播法律知识,有的村组织戏迷编排了法律段子,有的村自编了法律“三字经”等。新颖的法律服务活动不仅宣传了法律知识,更实现了寓教于乐,受到了群众的广泛欢迎。村干部在开展服务活动中也巩固了法律知识,深化了为民服务的信念,有利于培养廉洁奉公的意识。 该院通过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有限的干警的力量,推进了检查工作的社会化进程,使广大基层干部对检察工作有了更加全面深入的认识,为检察工作服务群众、服务民生做出了有益探索。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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