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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昌检察院建立民事督促起诉制度加强环境保护
作者:何祖善   发布时间:2013-08-30 15:14:13


    近日,江西省瑞昌市检察院联合当地环保部门出台《关于联合开展民事督促起诉共同保护环境的若干意见》,建立专门的环境保护民事督促起诉工作机制,督促相关单位和监管部门及时履行职责,促进“秀美江西”和“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

    该意见规定,环保部门对有重大污染可能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污不达标的单位进行督促整改,并将排查情况及时通报检察院。对于拒不整改及整改不到位的排污单位,由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对符合起诉条件的,督促支持环保部门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就相关原因进行分析并向环保部门提出可行性检察建议。

    该院指派专门人员负责这项工作,积极加强与当地环保部门的沟通协调,由环保部门提供相关资料情况,该院负责督促起诉工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时就民事督促起诉工作流程达成一致意见,确保起诉工作落到实处,尽力避免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服务好当地经济建设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环境。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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