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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泗县发改委原主任受贿136万一审获刑十年半
作者:蒋斌 朱立彬 发布时间:2013-08-30 15:09:40
近日,由安徽省宿州市检察院指定灵璧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安徽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主任王锋受贿一案,经灵璧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审判决被告人王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判决书认定:被告人王锋,在2003年3月至2012年3月间,利用担任泗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党工委副书记、泗县发改委主任、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之便,在履行办理项目资金申报、工程发包、拨付工程款、人事安排等职责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32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36.7万元、购物卡1.3万元、价值1.8万元的劳力士手表1块。鉴于被告人的犯罪情节、赃款退赔及认罪态度等,灵璧县人民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判决宣告后,被告人王锋未明确提出上诉。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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