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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醒:用有毒工业松香给猪头煺毛需引起重视
作者:韦慧 裘立华   发布时间:2013-09-02 08:44:44


    熟食摊上美味的猪头肉竟是用有毒工业松香“美容”出来的。8月28日下午,浙江省嘉兴市南湖法院审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熟食摊主高某夫妇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值得重视的是,这种为贪小便宜而用有毒工业松香给猪头煺毛的行为在一些地区并不少见。

    据了解,高某夫妇在浙江省嘉兴市凤桥镇经营一家熟食摊,卖猪头肉、猪耳朵等。做这行3年多来,高某坦言一直在用工业松香给猪头肉“美容”。

    他们将猪头从市场上买来后,把其放在一锅黑色黏稠带有刺鼻气味的工业松香液体中滚一圈,放到冷水中冷却后,再掰掉粘在猪肉上的黑块。清洗干净后放到卤水里煮熟,竟成了熟食摊上肥美嫩白的猪头肉。

  由此制作的猪头肉,他们自己也在吃。据高某夫妇介绍,案发前20多天,他们从电视上看到,工业松香有毒,不能用于加工食品,于是便去买了9.5元一斤的食用松香。高某说,食用松香买回来后,因为考虑到原有的工业松香还剩一点,扔了可惜,准备用完了再换,可是没多久就被公安部门查了。

    法庭上,公诉机关认为,高某夫妇从2013年5月份以来,明知一直使用的松香是有毒的非食品原料,仍在租房内使用松香给生猪头褪毛,后加工成熟食销售,销售金额7000余元,其行为已触犯法律,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可以从轻处罚。

    此前也曾出现过多起类似案件的报道,辩护人反映,用工业松香给猪头煺毛的现象并不少见。记者发现,他们中很多人由于文化程度不高或贪小便宜,并没有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此案发生后,不少群众希望猪肉再加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能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来源: 新华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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