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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涉嫌受贿2400万被公诉
作者:高鑫 发布时间:2013-09-02 15:04:03
原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苏顺虎,因涉嫌收受三家单位负责人贿赂款2400余万元,日前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公诉至法院。据悉,该案是铁道部部长刘志军窝案之一。 1954年出生的苏顺虎是湖北省人,拥有研究生文化。他曾任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货运营销计划处处长、营运部副主任,落马前任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运部主任。 2012年3月12日,苏顺虎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于同年3月23日被批准逮捕。据悉,因案件重大、复杂,此案曾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各半个月,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两次。 起诉书指控,苏顺虎于2003年至2011年间,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货运营销计划处处长、营运部副主任、副局长兼营业部主任的职务便利,为山西曲沃县闵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单位谋取利益,为此收受上述单位的负责人张邦才等人给予的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2400余万元。 检方在起诉书中还详细列出了苏顺虎的三起涉案犯罪事实。2003年至2008年间,苏顺虎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营运部货运营销计划处处长的职务便利,接受山西曲沃县闵光焦化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邦才的请托,为该公司解决煤炭运输等问题提供帮助,为此,先后多次收受张邦才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85万余元。 2004年至2010年间,苏顺虎利用担任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兼营业部主任的职务便利,接受江西省物资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云富的请托,为该公司解决煤炭运输等问题提供帮助,为此,先后多次收受周云富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94万余元。 2008年至2011年间,苏顺虎接受北京铁润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段莉的请托,为该公司解决货物运输等问题提供帮助,为此,先后多次收受段莉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12万余元。 据了解,案发后,苏顺虎的大部分受贿款物已被追缴。检方认为,苏顺虎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受贿罪追究苏顺虎的刑事责任。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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