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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松江检察院多渠道听取意见成效显著
作者:陈龙鑫 彭少辉 发布时间:2013-09-03 15:31:53
近日,上海松江检察院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班某过程中,充分听取其意见,获知了公安机关涉嫌采用非法方法取得其口供的线索。遂调取全程录音录像,确定办案民警对班某有殴打行为,且合适成年人未到场参与讯问,笔录上的签名系事后补签的事实,后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并制发《纠正非法取证意见书》,该案也成为全市首例适用非法证据排除的未成年人案件。 据悉,今年该院改良讯问笔录格式,将“是否存在刑讯逼供、违法取证”作为固定讯问程序,将听取意见作为全面了解案情、提高办案质量、减少错案的重要途径,并做好答复工作。 经统计,今年以来,该院还创制并使用《听取意见表》265份送达辩护人、589份送达被害人,并对反馈的意见表附卷归档,共收到《律师反馈信息表》223份,同比增长36.7%。其中,辩方的意见作为证据合法性审查的重要信息来源。 据介绍,为畅通信息反馈渠道,该院在公诉、案管、控申、监所等部门构建“诉讼参与人信息共享网络平台”。日前,律师潘某前往看守所会见时,看守所以委托人在一审已委托2名辩护人、现未出具经原受托律所盖章的解除原委托关系的文书为由不予安排。该院控申部门收到律师意见后,经与市公安局监管总队协调,最终取消该限制,保障了律师的会见权。 此外,该院通过听取意见,积极开展息访工作,今年已向8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2.7万元。如在办理一非法经营案中,证人宿某夫妇(投资人)多次向本市政法委书记网上信访,并多次来电来信要求检察机关追回全部损失。分管检察长亲自带队赴山东高密,听取意见并开展释法说理及安抚工作,同时给予其一定经济援助,妥善化解了该起上访事件。 来源:
正义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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