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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设计师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批捕
作者:游春亮 陈建深   发布时间:2013-09-04 13:42:01


    不是公务员,“吃回扣”也犯罪。深圳市罗湖区某公司一设计师王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回扣,且数额较大,近日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王某于2012年11月成为该服装公司的设计师,负责联系工厂为公司生产服装。工作期间,王某联系到一家工厂帮公司加工服装,在完成加工后,工厂给予王某每件服装五元的回扣,尝到甜头的王某开始主动的向工厂索取贿赂,并逐渐提高回扣的价格,由于王某的要求越来越高,以致工厂无法承担,遂把真相告诉服装公司,该公司便报警处理。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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